主管單位: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主辦單位:西北第二民族學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西北第二民族學院學報》由李俊杰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89年,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管、西北第二民族學院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數(shù)據(jù)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用帶方括號的數(shù)字(如[1])按順序編碼標明,并與文末編碼對應。
2、論文各層次標題 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標題層次一般以三級為宜,最多不超過四級,一級用 1,2,3……; 二級用1.1,1.2,1.3……; 三級用 1.1.1,1.1.2,1.1.3……。
3、請勿一稿多投。本刊實行匿名評審和三審定稿制度,審稿周期大約為1個月,作者可隨時致電咨詢。
4、論著應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不超過400字,英文摘要與中文摘要相對應。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
5、來稿請?zhí)峁┳髡咄步椋⒚餍彰?,出生年份,性別,籍貫,學位(或在讀學歷),技術職稱,聯(lián)系電話及通訊地址、郵編。
6、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7、前言:一般不超過300字。應重點概述研究的背景、理論依據(jù)、預期結果及意義等,一定要明確提出本文的寫作目的。
8、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9、論文中應有一定數(shù)量的引證做為參考文獻,數(shù)量以不少于10篇為宜,未公開發(fā)表的資料一般不宜引用。
10、統(tǒng)計學符號:遵照GB3358—2009《統(tǒng)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guī)定書寫,一律用斜體。
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qū)文昌路
郵編:750021
主編: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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