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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松鼠現(xiàn)在出發(fā),要去外婆家了。小松鼠走到路口發(fā)現(xiàn)有座大山,又背著送給外婆的大禮物,很艱難才能翻過一座大山。結果小松鼠用了四根木柴做了一個拉車,把送給外婆的大禮物放在一個小車上。拉著過了一座大山,在下山時又遇到了一條小河。雖然對小松鼠來說很容易,但是還是淹沒了小松鼠的身子。小松鼠又用木頭做了一條小橋過了去。
過了一座大山,又過了一條大河,還差一段路程就到外婆家了!
又穿過了一個果園,小松鼠摘下了一大籃果子要送給外婆,接著又翻過了一條瀑布,小松鼠又聰明地跳過去了,送給外婆的禮物完好無
損。
馬上就到外婆家了,小松鼠可興奮了。
來到外婆家,小松鼠連忙向外婆問聲好。就急忙跑去送外婆禮物,
外婆別提有多高興了!
外婆做了很多菜給小松鼠吃,小松鼠可開心了。
關鍵詞:《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 例外條款 限制
在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管理的所有的國際條約中,《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以下簡稱《伯爾尼公約》)是其中歷史最悠久同時也最負盛名的公約之一。說其歷史悠久是因為他締結于19世紀末――1886年,說其是最負盛名是因為它要世界范圍支配著國家之間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關系。這個知識產(chǎn)權公約在經(jīng)歷了一直伴隨著它們的種種不斷變化的國際形勢之后,已經(jīng)顯示出其他國際條約幾乎無法超越的持久性與穩(wěn)定性。
《伯爾尼公約》從1886年締結以來到1971的巴黎文本,進行了數(shù)次重大修訂。其中有關條約的例外條款也經(jīng)過修改,版權保護也有所變化?!恫疇柲峁s》的例外條款,廣義上包括該版權條約的所有適用例外,如第21條(關于發(fā)展中國家的特別規(guī)定)、第38條(過渡性規(guī)定的例外)。狹義上則指該條約中所明確指出的版權保護的限制或例外條款,即第2條之二(對某些作品受到的保護進行限制的權力)、第6條(對某些非聯(lián)盟成員國國民的作品受到的保護進行限制的可能性)、第10條(使用作品的有限自由)、第10條之二(使用作品的其他自由)、第17條(政府控制作品的流通、表演和展覽的權力)等。本文限于討論狹義的《伯爾尼公約》公約的例外條款,以探究其條款內的深層意義,對例外條款進行解釋及及分析我國著作權法與公約之間版權限制方面的差異。
一、《伯爾尼公約》的例外條款
《伯爾尼公約》的例外條款為:第2條之二 (1)本聯(lián)盟成員國的立法可以將政治言論和訴訟過程中的言論全部或部分地排除在前條規(guī)定的保護范圍之外。(2)本聯(lián)盟成員國的立法可以規(guī)定在哪些條件下,準許在提供信息目的所證明的合理限度內,對已公開發(fā)表的講授、演說或其他同類性質的作品進憲登載、播放、公開有線傳播,以及進行本公約第11條這二第(1)規(guī)定的公開傳播。
在第2條之二中,公約準許成員國國內法規(guī)定口述作品的保護范圍。特別準許各成員國國內全部或部分地拒絕對政治言論以及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發(fā)表的言論給予保護。通過此例外條款的理由是新聞自由。別一方面,有關作者仍然保留匯編其作品出版的專有權,這種匯編的實例是收編有政治家的演說和著名律師的辯護詞的最新出版物。同時這一款第2條也給予了成員國就這些口述作品的保護自行做出規(guī)定的自由。這種自由的的范圍不斷擴大,以便除形諸以文字的報刊使用外,也能考慮到廣播電視新聞簡報的使用。從此,講授、演說和其他相同種類的作品不僅可以由報刊登載,而且可以由其他現(xiàn)代傳播媒體復制。盡管如此,公約對這種使用還是規(guī)定了某些限制:要對這些作品進行自由使用的話,必須是已經(jīng)公開發(fā)表的。此外,使用必須限于為提供信息這一合理使用范圍。
第6條 如果一非聯(lián)盟成員國對本聯(lián)盟一成員國國民的作品未給予充分的保護,該成員國對在首次發(fā)行之日屬于訪非成員國國民且在本聯(lián)盟成員國沒有慣常居所的作者的作品,可以對給予保護進行限制。如果首次發(fā)行國授用這一權力,本聯(lián)盟其他成員國給予因此受到特別對待的作品的保護,無須比首次發(fā)行國給予的更廣泛。
這一條款試圖保持公約的適用范圍的統(tǒng)一性,并為此準許對未給予本條約成員國作者充分保護的非聯(lián)盟成員國實行報復。該條約的目的明顯在于盡可能避免一種情況發(fā)生,即位于本條約成員國周邊的非本條約成員國國民通過在本國和本條約成員國同時發(fā)行其作品,并被視為成員國國民而受益;而這些非本條約成員國的國內法提供給本聯(lián)盟成員國作者的保護又低于公約規(guī)定的最低保護標準,或未提供充分的互惠保護。但是這一制裁僅準許對保護進行限制,而不準許完全拒絕給予保護。如果某條約成員國完全拒絕給予保護就超出了公約所準許的限度。
第9條第(2)款 本聯(lián)盟民員國的立法可以準許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復制上述作品,只要這種復制不與該作品的正常利用相沖突,也不致不合理地損害作者的合法利益。
第9條給予成員國一種權力來削弱作者的專有復制權,準許“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復制作品。但給予它們的不是完全的自由。第10條(1)對于已合法地提供給公眾的作品,包括報紙上的文章和新聞搞要形式的期刊,準許進行引用,只要這種使用符合公平慣例,而且不超出這一目的所證明的合理限度。(2)本聯(lián)盟成員國的立法和本聯(lián)盟成員國之間已締結或將締結的專門協(xié)定,可以準許在出版物、廣播電視節(jié)目或錄音錄像制品中,以教學示例方法使用文學或藝術作品,只要這種使用符合公平慣例,而且不超出這一目的所證明的合理限度。(3)根據(jù)本條前兩款使用作品,應指明出處。如果該作品上署有作者姓名,應同時提及作者姓名。這一條涉及公約本身或國內法對作者利用其作品的專有權的限制,規(guī)定這些限制的目的在于滿足公眾對信息的迫切需求。第10條(1)所指的“引用”是指重復他人所說或所寫的話。這里,它是將他人的作品中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段落納入自己的作品這一意義上使用的。換言之,引用是指復制某一作品的片斷,用來說明某一主題或為某一論點辯護,或用來描述或評論被引用的作品。第10條(2)是泛指在符合已經(jīng)提到的兩個限制條件下以教學示例方法的使用。因此,可以有理由堅持認為,公約準許成員國國內法限制作者禁止將其作品納入教育廣播電視節(jié)目和錄音錄像制口的權利,只要這種使用始終符合公平慣例,而且不超出這一目的所證明的合理限度。
第10條之二(1)本聯(lián)盟成員國的立法可以準許在未就報刊轉載、播放或公開有線傳播保留權利的情況下,對報刊上登載的有關當前經(jīng)濟、政治或宗教頭問題目的文章,以及廣播電視節(jié)目中播放的同類性質的作品,進行轉載、播放或上述傳播,但一律必須指明出處。(2)本聯(lián)盟成員國的立法可以規(guī)定在哪些條件下,準許為時事報道并在提供信息目的所證明的合理限度內,以攝影、攝影電影、播放或公開有線傳播的方式復制和向公從提供在事件發(fā)生過程中看到或聽到的文學或藝術作品。
第10條之二(1)對于文字和語言的新聞媒體都十分重要。1967年對它作了若干改動。1967年前的文本曾經(jīng)規(guī)定,有關當前經(jīng)濟、政治或者宗教問題的文章,在沒有明確保留權利的情況下,可以根據(jù)公約自由轉載。自從1967年修訂以后,關于是否轉載的問題就由成員國自行做也決定。這一改動,增強了對作者的保護,明顯是對版權保護限制的反限制,因為一度普遍適用的限制現(xiàn)在僅具有可選擇性。此外,考慮到技術革新,以現(xiàn)在傳播方式,這一條款的范圍不僅涉及報刊上登載的新聞文章,而且涉及到那些被播放的文章。也就是說,不僅報社可以使用這樣的作品,廣播組織也可以使用這種作品。
第17條 本公約的規(guī)定絕不影響本聯(lián)盟各成員國政府根據(jù)法律或規(guī)章,在該國主管當局認為有必要時,行使準許、控制或禁止任何作品或制品的流通、表演或展覽的權力。
這一條款它涉及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來維護公共秩序的權力。因為,成員國的不受公約賦予作者的權利的影響。作者只能在不與公共秩序相沖突的情況下行使他們的權利。成員國的絕對的凌駕于作者個人的權利。作者的權利必須讓位于公共秩序。因此,這一條是賦予成員國某些控制權。
從上述的例外條款來看,我們不難從中發(fā)現(xiàn):(1)賦予有關作品的作者的一種專有權,絕不會妨礙其他權利的行使。(2)準許本聯(lián)盟成員國報復非聯(lián)盟成員國。但這種報復僅準許對版權保護進行限制,而不準許完全拒絕給予保護。(3)成員國的不受公約賦予作者的權利的影響。國家公共秩序絕對的凌駕于作者的權利。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作為版權保護的國際條約法,其中的例外條款是協(xié)調作者專有權與其他權利人的權利,調節(jié)著作者個人利益和他人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遏止權利無限擴張這一天然特性。權利保護和權利限制是法學上亙古不變的話題。因此,在保護權利人利益的時候,通過制度設計為權利設置邊界是法律的重要任務之一。
二、《伯爾尼公約》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chǎn)權協(xié)議》中版權保護例外條款的比較
《伯爾尼公約》中,規(guī)定了版權保護的三類限制:(1)屬于公約明確規(guī)定不給予保護的范圍,如政治言論和訟訴過程中的言論、日常新聞或純屬報刊消息性質的社會新聞;(2)屬于對版權作品的合理使用,如對作者享有復制權的作品,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條件,在為達到目的的正當超大需要范圍內,可以從作品引用,包括也報刊提要的形式引用報紙期刊的文章;(3)是由法律規(guī)定行使權利的條件,如行使廣播權的條件以及音樂作品和歌詞作者行使錄音的條件?!杜c貿易有關的知識產(chǎn)權協(xié)議》則在公約的基礎上對上述限制規(guī)定了三項條件:(1)這種限制或例外局限于一定特例中;(2)該例外應不與作品的正常利用沖突;(3)不會不合理地損害權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三、我國《著作權法》與《伯爾尼公約》中例外條款的差異
建立著作權法律制度是我國對外開放的總政策的一環(huán)。我國政府立法部門在起草《著作權法》的同時,就著手研究解決涉外著作權關系正?;膯栴},故立法者一直十分重視有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故因此我國《著作權法》與《伯爾尼公約》的立法原則和主要條款具有一致性。這一點也得了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的認可。盡管如此,我國《著作權法》與《伯爾尼公約》例外條款仍然存在著一些出入。
《著作權法》第22條第1款第4項規(guī)定:報刊、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或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已經(jīng)發(fā)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屬于合理使用。該項涉及到新聞媒介彼此使用對方的作品的情況。《伯爾尼公約》中相應的條文是第10條之二第一款。誠如學者所言,它在兩方面超過了《伯爾尼公約》所允許的范圍。其一,涉及的作品超出政治、經(jīng)濟和宗教范圍。其二,作者沒有以聲明排除他人的合理使用的機會。值得補充的是,《著作權法》在另一方面卻超過了《伯爾尼公約》的要求,因而更少地觸及他人的權利?!吨鳈喾ā访魑南拗坪侠硎褂玫膶ο笾荒苁巧缯摵驮u論員的文章,然而這通常都是新聞機構自己的作品;而《伯爾尼公約》則沒有這么嚴格,它所允許使用的由其他新聞機構刊載或播放的“有關政治、經(jīng)濟和宗教的作品”則不僅僅包括新聞單位自己的作品,也包括大量的其他投稿者的作品。
由此可見,我國現(xiàn)行著作權法雖然有許多地方不符合《伯爾尼公約》的精神,或者低于其要求的最低保護水準,但是也的確不少方面在保護水平上超過了公約的要求。
參考文獻:
[1]王清:“版權與有關權:限制與例外”,載《武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7月.
[2]參閱國家版權局:《著作權》1992年第2期,第11頁.
[3]鄭成思:《伯爾尼公約與我國著作權法的權利限制》,《法律科學》1992年第5期第50-54頁.
[關鍵詞] 高中作文 教學方法 學會感受 思維方式 制定計劃
一、高中作文教學現(xiàn)狀分析
從學生層面看,很多學生不愿意寫作文,也沒什么可寫,更不知道怎么寫。也就是說他們沒有寫作的欲望,也沒有寫作的內容,更沒有寫作的技巧。而從教師的層面看,大多數(shù)教師的作文教學存在著極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尤其在高考的指揮棒下,只注重加大訓練量,急于求成,忽視了學生寫作能力逐步建構的過程,違背了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規(guī)律。目前,大多數(shù)作文課缺乏明確的訓練要求、系統(tǒng)的訓練內容、周密的訓練計劃和科學的訓練方法。
二、高中作文教學方法探究
?如何解決學生的問題
(一)幫助學生學會感受生活
如何解決學生不愿意寫作文和沒內容可寫的問題,幫助學生走出作文難寫的困境?筆者也經(jīng)過了一些思考和嘗試。我們經(jīng)常跟學生說,要寫好作文首先要會感受生活,因為生活是作文的源頭活水,而且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而我們教師經(jīng)常忽視一個環(huán)節(jié),那就是怎樣教學生感受生活。在平時的教學中我們經(jīng)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景,就是讓學生說說自己的經(jīng)歷或者談談自己的看法,很多學生不知道說什么,有的即使說了思路也不清晰。這不代表這些學生沒有生活的經(jīng)歷和看法,而是他們對自己經(jīng)歷的生活缺乏感悟能力和思考能力。所以筆者認為,我們首先要幫助學生學會如何感受和思考生活。對此,筆者做過一些粗淺的嘗試,覺得下面一些方法對提高學生感受生活的能力還是很有幫助的。
一是教師要起到引導示范作用。這一點筆者基本是放在每堂課的課前導入環(huán)節(jié),拿自己每天經(jīng)歷的新鮮有意思的事跟學生分享。這樣不僅活躍課堂氣氛,而且拉近師生之間的距離。在此最重要的是教師一定要有自己的真情實感,只有教師的感情真摯,才能激發(fā)學生分享真摯的感情。而情感真摯恰恰是感受生活和寫好作文的前提。每天給學生講講鮮活的生活小事,談談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學生很容易被你吸引。當然課堂是學生的課堂,我們講老師的生活經(jīng)歷只是拋磚引玉,起到一個引導和示范作用,最終是讓學生學會感受生活,思考生活。
二是幫助學生養(yǎng)成感受生活的思維方式,并習慣有條理地表達。在教師示范一段時間后,就試著讓學生談談,他們會很自然很真實地分享自己的感受。慢慢地把課前五分鐘還給學生,給每一個學生機會。從有感受就講到設定主題有選擇性地講,從隨便講到組織語言有條理地講,從表層的現(xiàn)象講到事物的本質,循序漸進地培養(yǎng)學生感受生活的能力。其實,感受本質上也是思考生活的一種思維方式,思維方式的養(yǎng)成對學生一輩子都受用。
(二)幫助學生跳出“自我”,面向廣闊的社會人生
絕大多數(shù)高中生的思維跳不出“自我”的范疇,所以我們要想辦法引導學生思考他人、社會和人生。而對于寄宿學校的高中生平時接觸社會的機會相對較少,因此,可以引導學生在假期看主流新聞,比如“新聞聯(lián)播”、“焦點訪談”、“身邊的感動”等等;還可以就某個專題專門收集資料,比如農(nóng)民工問題以及與此有關的留守兒童、校車安全、教育公平,還有國家安全、經(jīng)濟發(fā)展、災后思考、航空航天、誠信問題等題材,在這方面網(wǎng)絡可以幫很大的忙。通過收集專題資料引導學生關注現(xiàn)實、關注國家、關注世界,同時還提高學生利用網(wǎng)絡收集資料的能力。
每次放假之后的第一堂課就是讓學生談談假期里值得和大家分享的事情。這樣既讓假期后的第一堂課變得特別活躍,也在這樣一堂分享課的引導下,學生在假期里會特別用心地去感受生活的細節(jié),讓自己對身邊的得很敏感。有一次假期我布置了個有意義的作業(yè),讓學生用心去感動自己身邊的一個人。特別強調“用心”的意義,回校后談談體會。這次作業(yè)的效果非常好,好多學生體會到“付出”比“得到”更有幸福感。“心里有別人的感受了”,很大程度上是一個人變成熟的一個重要的標志。
(三)“少而精”地研讀名著,學會思考分析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
關于學生閱讀名著的問題,有些人認為高中生看得越多越好。筆者認為,高中時代因為時間有限,讀名著還是少而精更合適?!吧佟笔沁x擇自己有興趣的名著一到二部,“精”是要讀就應該讀透。高中生讀名著很多時候是被書里的故事吸引,而沒有真正立
地去解讀故事的背景、人物性格變化的原因、作家創(chuàng)作的目的等深刻的東西。所以在引導學生讀完原著之后,應幫助學生搜集與這部名著有關的資料,閱讀相關的名家評論,再了解作家的生平、思想以及創(chuàng)作風格。這樣從書里書外真正讀懂名著,同時也學習了優(yōu)秀學者的分析思路和思維模式,學生肯定能學到很多東西。當一個人真正學會如何看懂一部名著后,他慢慢地就學會了一種探究的方式,思考問題的方式也變得更成熟和理性了。只有讓學生在讀名著的過程中真切體會到自己思想成長的快樂,他才會有更大的興趣去研讀下一部。而源自學生自身的學習動力,不就是我們一直在追求的教育目標嗎?
如何解決教師“教作文難”的問題
上文主要是讓學生有對生活的感受和思考,主要解決學生作文有內容可寫,下面談談如何解決寫作技巧的問題。筆者認為寫作技巧是屬于技術層面的問題,既然是一種技術手段,那么任何一種技術都要經(jīng)過一招一式的學習才能掌握,而要達到熟練應用,那就必須不斷地練習。教師如果理解了這一點,作文教學就可按照循序漸進、由點到面的步驟,關注學生學習的過程,一招一式、扎扎實實地幫助學生打好寫作基本功。高中學生的思維一般由形象到抽象,一個人的寫作能力也是由具象到抽象的發(fā)展過程,而且學生的寫作實踐同樣有一個“事”“態(tài)”“情”“理”逐漸提高的過程。根據(jù)這些普遍規(guī)律,我們應該制定一個嚴密的作文教學計劃。
第一階段:記敘文訓練
先訓練簡單記敘文,訓練學生寫一件事,寫出起伏與波瀾,即情節(jié)的單線轉折、事件的升降、多層的情節(jié)結構形式等。再訓練復雜的記敘文,就是以記敘為主、以議論為輔的記敘文,訓練記敘文的雙線平行式、雙線交叉式的情節(jié)結構。接著,根據(jù)散文文體特點,訓練散文的寫作方法與技巧。單項訓練散文的景物描寫、人物描寫;專項訓練散文的立意、取材與構思。注重感受與思考、思路與結構,能夠熟練運用各種表達方式準確、形象地表述。
由點而面的寫作訓練。以較復雜的記敘文訓練為例。如果我們在閱讀教學中不進行一些記敘、描寫、議論、抒情的片段訓練,講完小說單元便欣然命題“寫一位老師、同學或其他人物,要求記敘二三件事情,從幾個方面表現(xiàn)人物,注意捕捉人物的獨特細節(jié),寫出人物的個性”,那么,學生怎么也難以把記敘、議論、描寫、抒情融為一體,而這一單元的單元目標就很難實現(xiàn)了。如果能夠根據(jù)材料的相關內容設置一些單項訓練,則會有備無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個單元四篇課文,如果在整個單元的閱讀教學中有計劃、有步驟地設計一些單項訓練,最后歸結到一次有目標的作文訓練中去,連珠成串,這樣大部分學生就能完成本單元的作文目標任務。如果寫好并講評之后,針對個別學生的個別問題,再進行相應的單項訓練,效果會更好。
第二階段:議論文訓練
訓練正確審題,深刻立意,理清思路,快速成文。單項訓練議論文的思路及舉例、引用、推理、假設、因果等論證方法和多角度運用材料等。專項訓練演繹、歸納、類比等邏輯推理方式和變換角度處理材料的能力,注重訓練議論技巧和議論語言的準確性、嚴密性和科學性。在閱讀教學中把閱讀和寫作結合起來,閱讀與寫作相互交融、相互促進,既方便快捷又實用有效。
我們應本著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規(guī)律,注重學生寫作能力的逐步建構,幫助學生學會感受生活,跳出“小我”的圈子,面向更廣闊的社會人生,幫助學生從精讀賞析名著中學會思考分析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從而解決他們作文無內容可寫的困難。教師應制定嚴密的作文教學計劃,用科學的訓練方法把寫作技巧一招一式地教給學生。我相信通過系統(tǒng)地寫作訓練,學生的寫作水平一定會有所提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