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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 么 是職業(yè)教育項目課程
(一 ) 項 目 課 程的歷史沿革
通 常 認 為,項目課程始于克伯屈,并且始于普通教育,但是根據(jù)克諾(M.Knoll)的研究,項目課程是始于職業(yè)教育,國家級期刊投稿并且可追溯到17和18世紀,它與自然科學家的實驗,法學家的案例研究,軍事參謀的沙盤練習(sand-table exercise)屬于同一類型的課程模式。與實驗、案例研究、沙盤練習一樣,項目課程也起源于職業(yè)的專門化,只是在內容上不是經驗的、解釋的或戰(zhàn)略研究,而是建造(即設計房屋、修建運動廠,或者制造機器),)這充分體現(xiàn)了它的職業(yè)教育特色。
但 對 項 目課程進行系統(tǒng)理論研究與實驗的還是克伯屈。省級期刊由于當時我國尚沒有課程概念,因此把他的理論譯成了設計教學法,這一巧妙譯法卻反映了項目課程內涵在克伯屈理論中的變化??瞬鼘鹘y(tǒng)的項目課程進行了改造,試圖用新的、更為廣泛的定義取代傳統(tǒng)的狹隘的定義;用有目的的行動作為項目課程的關鍵特征,從而取代建造活動。正
如他所說,“??我所追尋的統(tǒng)一性的思想在‘有明確目標,涉及整個身心的活動’這個概念里找到
了”。a項目課程經過克伯屈的改造,擁有了更為寬
廣的含義,并被應用到普通教育領域。
克 伯 屈 的項目課程是在杜威的問題教學法基
礎上發(fā)展而來,其內涵有兩個要點:一是把項目課程限定于問題解決領域?!啊O計’的原先意義,是指
學生自己計劃、運用他們已有的知識和經驗,通過自己實際操作,在實際情境中解決實際的問題。這是1918年以前美國教育界公認的‘設計’的界說”。③
二是以學生的自愿活動為前提。"1918年,克伯屈在哥倫比亞大學《師范學院學報》上,發(fā)表題為《設計教學法,在教育過程中自愿活動的應用》的論文。他
說:‘我采用設計這個術語,專指自愿的活動,并且特別注重自愿這個詞”,。④
但 是 ,此 后的項目課程卻并沒有完全按照克伯屈所設定的路線在發(fā)展,而是被廣泛地應用到了各種類型的教育中,如職業(yè)教育、高等教育。其涵義自然也有所差異。20世紀70年代以來,項目課程是國際職業(yè)教育課程改革的主要趨勢。MES中的學習單
元、CBE中的學習包,其實都可以看作項目課程。德國的行動導向職業(yè)教育課程也可歸屬于項目課程,它的產生,是由于“20世紀90年代以來,德國企業(yè)的培訓能力減弱,提供的培訓位置不能滿足中學畢業(yè)生接受職業(yè)教育和培訓的需求。80年代中后期培訓位置更是供小于求。因此,迫切需要創(chuàng)設某種舉措
解決難題。而以模擬工廠、公司和項目教學法為核心的行為導向型教學策略應運而生,并且影響面漸
大,使得按此原理建立起來的跨企業(yè)培訓中心,迅速在各地區(qū)擴散開來”。⑤
其 實 ,除 了MES,CBE和行動導向職教課程中的項目課程外,在我國得到廣泛應用的一些教學形
式,如課程設計、畢業(yè)設計、實習,也已包含項目課程的一些要素。由此可見,項目課程對于我國職業(yè)教育界來說并非是完全陌生的概念,但對其內涵卻并非完全清楚。
(二 ) 項 目 課 程的內涵
理 解 項 目 課 程的關鍵是理解“項目”。何為項目?在不同類型的教育中,“項目”一詞的涵義不同,從而導致項目課程涵義的差別。有人把課程中的“項目”劃分成5種類型:有結構的項目、與主題有關的項目、與體裁有關的項目、模板項目和開放性項目。a按照這一劃分,職業(yè)教育課程中的“項目”指的應當是有結構的項目,即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客觀存在的工作任務模塊,在這一工作任務中,要求制作
出符合特定標準的產品,即制作的產品要有一定的
尺寸、包含特定的材料、能發(fā)揮特定的功能、滿足規(guī)定好的質量標準等。因此,職業(yè)教育中的項目課程是一種基于工作任務的項目課程,這是其本質所在。有必要繼續(xù)從以下幾方面澄清這一概念。
1.是 否 一 定 要建立在學生自愿基礎上并以問題解決為核心
這 一 問 題是針對克伯屈的理論提出的。克伯屈所研究的僅僅是建立在他的教育理論基礎上,主要適合于低年級的一種課程模式。事實上,項目課程
不僅可以應用于問題解決中,而且可以應用于任何執(zhí)行意義上的任務中;項目課程要尊重學生的學習
興趣,但不一定要以興趣為基本出發(fā)點。如職業(yè)教育中,企業(yè)的工作任務是確定的,并且往往建立了嚴格的行業(yè)標準,雖然個體可以在工作中進行創(chuàng)
造,但在很大程度上他必須接受這個工作的要求。
2.項 目是 否必須是制作完整的產品
通 常 理 解的項目是制作一個完整的產品,比如生產一輛汽車,設計一個服務項目等,其目的在于培養(yǎng)學生完整的職業(yè)能力。但是我們在開發(fā)項目課
程時沒有必要局限于此。項目課程開發(fā)的最終目的是學生職業(yè)能力的發(fā)展,任何一項產品,比如一個
零件,只要它有利于教學,并能促進學生職業(yè)能力發(fā)展,就可以看作為項目。因此,項目沒有必要是完
整的產品。而事實上,小型項目對于初涉專業(yè)的學生來說更有利于學習,只有到了學習后期,需要整合學生所獲得的各個局部的職業(yè)能力時,采用大型
項目才有價值。
3.項 目 是否必須真實地來源于企業(yè)
按 照 真 實性學習理論,以來源于企業(yè)的項目為中心組織項目課程,能最大限度地發(fā)揮項目課程的
功能。但在實踐中,根本不可能根據(jù)教學內容及進度的需要及時從企業(yè)獲得足夠的、合適的項目。其實讓每個學生都能從事一個來自企業(yè)的項目已經
相當不容易。因而,項目不一定要求是真實的,只要
能達到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模擬項目也可以。
4.項 目 課程中是否必須有引導性問題
這 是 肯 定的。項目課程不僅要培養(yǎng)學生的制作能力,同時也要發(fā)展學生的反思習慣與問題解決能
力。另外,項目課程的重要功能是整合理論與實踐,而只有基于引導性問題,它才可能實現(xiàn)這一功能。聯(lián)結理論與實踐的邏輯紐帶是實踐性問題,是產生
于工作實踐、需要在工作實踐中進行思考的問題,因而可以把這種引導性問題稱為實踐性問題。I頌目課程開發(fā)中必須重視實踐性問題的設計。
5.是 否 所 有科目都必須項目化
課 程 有 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課程指所有科目的總和,狹義的課程指各門具體科目。如果在前一意義上理解課程,那么項目課程指的就是所有科目都要項目化;如果在后一意義上理解課程,那么
項目課程特指某門以項目為中心選擇、組織課程內容,并通過完成項目的形式進行學習的科目。目前
許多學校實施的是后一種項目課程。這些項目課程多數(shù)是學科課程的補充,即在原有的學科課程體系
中增加個別項目課程,用以整合、應用所學的學科知識。然而這種項目課程并不能真正解決目前職業(yè)
教育課程的主要問題,而且它在形式上也并無新意,比如上文所述的畢業(yè)設計等。本文所要探討的是前一種意義上的項目課程,盡管并不要求所有課程都項目化,但至少要求把項目課程作為職業(yè)教育
課程體系的主體,而這會大大增加項目課程開發(fā)的難度,比如如何使項目課程能負載所有專業(yè)知識,
如何在技術上確保項目能覆蓋這個工作領域等,這些問題是單個項目課程所不存在的。
基 于 上 述分析,可以把職業(yè)教育項目課程定義為,以工作任務為中心選擇、組織課程內容,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主要學習方式的課程模式,其目的在于加強課程內容與工作之間的相關性,整合理論與實踐,提高學生職業(yè)能力培養(yǎng)的效率。與其對應的課程模式是學科課程。
二 、職 業(yè) 教育項目課程改革的理論基礎
項 目 課 程改革最堅實的理論基礎應當是職業(yè)
教育課程的結構觀。這一觀念認為,要有效地培養(yǎng)學生的職業(yè)能力,職業(yè)教育課程不僅要關注讓學生獲得哪些職業(yè)知識,而且要關注讓學生以什么結構
來獲得這些知識。課程結構是影響學生職業(yè)能力形成的重要變量。
課 程 作 為溝通個體與社會的橋梁,其結構不可能來自課程本身,而只能來自外部世界。采取什么
課程結構,取決于人們對課程出發(fā)點這一基本問題的看法。就學術教育和職業(yè)教育而言,其課程有兩
個基本出發(fā)點,即學科體系和工作體系,與前者相
聯(lián)系的課程旨在把個體導向學科體系,培養(yǎng)學術型人才;與后者相聯(lián)系的課程旨在把個體導向工作體
系,培養(yǎng)應用型人才.
不 同 的 能 力 不僅來自不同的知識,而且來自不同的知識結構。根據(jù)這一基本原理,要有效地培養(yǎng)學術能力,就必須把學術教育課程結構與學科結構對應起來,從學科結構中獲得學術教育課程結構;
而要有效地培養(yǎng)職業(yè)能力,就必須把職業(yè)教育課程結構與工作結構對應起來,從工作結構中獲得職業(yè)
教育課程結構。工作結構是與學科結構完全不同的
一種結構,通過對其內涵的闡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二者的差別。
(一 ) 學 科結構及其知識組織方式
學 科 是 一個按照知識本身的相關性所組成的知識體系,并且有一批以此知識體系的探索為職業(yè)
的學者,這些學者通常在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他們組成某些“科學共同體”進行學術活動,并有專門的出版物發(fā)表他們的學術觀點。盡管通常強調學科
要“與人類的活動和期望相關”,但實際情況往往是,學者們按照自己的興趣或學科本身發(fā)展的需
要,而不是生產或生活的需要進行研究,往往只關
注理解世界,不太關注改造世界。這就導致學科常常按照與生產、生活不相干的自身的邏輯軌道發(fā)
展。按照研究的需要所劃分的學科門類之間的組合關系,及每門學科內部知識的組合關系便構成了學
科結構。
在 學 科 體系中,知識是附著于學科而存在的,
學科知識的結構取決于學科結構,因而以學科知識為內容的學科課程的結構也取決于學科結構。
(二 ) 工 作 結 構及其知識組織方式
與 作 為 知識體系的學科體系不同,工作體系是一個實踐體系。這一體系不是按照知識之間的相關性,而是按照工作任務之間的相關性組織的。不同
的工作任務按照某種組合方式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工作過程,并把目標指向工作目標的達成,這就是
工作結構。工作結構是客觀存在的,而非人為構建。“結構主義發(fā)現(xiàn)現(xiàn)象‘秩序’的企圖,并非在于要把一個預想的‘秩序’強加給現(xiàn)實。反之,它要求對這
個現(xiàn)實進行復制、重造并為自身建立一個模式”。⑧
揭示客觀存在的工作結構的技術是工作分析。
與 學 科 知識存在形式完全不同,工作知識是在工作實踐中“生產”出來的,其產生完全出于工作任務達成的需要,附著于工作過程是其存在的基本形
態(tài)。盡管隨著理論技術的發(fā)展,學科知識在工作體系中獲得了廣泛應用,從而使得學科知識與工作知
識出現(xiàn)了相互交融的趨勢,但就目前的人類知識體系而言,還是能夠明顯地感覺到兩類知識特別是其
存在形態(tài)之間的差別。既然在工作體系中,工作知
識不存在其自身獨立的存在形態(tài),而是附著于工作體系,那么以工作知識為內容的職業(yè)教育課程的結
構只能來自工作結構。工作結構與學科結構之間的本質差別,便形成了學術教育課程結構與職業(yè)教育
課程結構之間的本質差別,從而也決定了項目課程應當是職業(yè)教育課程的主要模式。
三 、職 業(yè) 教 育項目課程開發(fā)的主要技術
(一 ) 關 于 工 作分析的價值
項 目 課 程開發(fā)首先要完成的任務是工作分析。
對于工作任務分析表的開發(fā),有人認為此法不適合我國的國情;也有人認為此法只適合于職業(yè)培訓,不適合職業(yè)教育。教育職稱論文投稿我們認為,只有進行系統(tǒng)的、有效的工作分析,才能準確把握工作結構,所以說不是要不要工作分析,而是如何做好工作分析的問題。
造成如此偏見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1對 工 作 任務分析表的功能存在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