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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項目教學法作為課程改革的主要方法,是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通過完成一個完整的“工作項目”而進行學習的教學方法。項目課程要求教學規(guī)范,按實踐課程設計學習過程,在實踐情境中開展學習,并最終落實到促進學習者有效學習上。教師的組織方式變?yōu)榻處焾F隊或專家工作室,教學場所融實踐與理論學習于一體。
一、什么是項目教學法
(一)項目教學法的內涵
項目教學法作為讓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通過完成一個完整的“工作項目”而進行學習的教學方法,它將傳統的學科體系中的知識內容轉化為若干個“教學項目”,圍繞著項目組織和開展教學,使學生直接全程參與,體驗、感悟、論證、探究。具體包括:(1)師生通過共同實施一個完整的“項目”工作來進行教學活動。(2)學生在教師的主持下以小組合作工作形式,自行組織完成項目。(3)工作要主動,學習過程成為一個人人參與的創(chuàng)造實踐活動,注重的不是最終結果,而是完成項目的過程。
(二)項目教學法的設計原則
項目教學法的設計原則主要包括:(1)以學生為中心,充分發(fā)揮教師的協助作用。(2)選出適當項目,開發(fā)項目課程。①項目課程:若干個項目組成項目課程,項目可以是一組典型的工作任務,綜合覆蓋若干個實際工作任務;也可以針對某一典型的工作任務,完整地經歷生產某一產品的工作過程;也可以解決某個單個或局部的問題。一門項目課程,縱向上可以分成若干個項目,其邏輯關系有:遞進式(按復雜程度)、流程式(按工作過程)和并列式(按任務安排),等等。橫向上每個項目可以分為若干個模塊,一個項目與其對應模塊是分解的關系,從大的典型產品(設備、故障、服務)到小的典型產品(設備、故障、服務),每個模塊4至8個學時為宜。②項目課程下的模塊內容:以工作任務中的職業(yè)能力培養(yǎng)為目標,主要內容包括工作任務、技術實際知識、技術理論知識、拓展性知識、工具材料、教學要求、技能考核要求、學習時數,等等。其中技術實踐知識是指完成某項工作任務必須具備的操作性知識,如操作步驟、工藝、工具設備等。技術理論知識,是指完成該工作任務必須具備的理論性知識,用于解釋“為什么要這樣操作”,其基本要求是以滿足工作過程為基本原則,要避免以工作任務為參照點,重新裁剪原有理論知識體系的傾向。技能考核要求要全面反映職業(yè)資格標準和崗位規(guī)范要求,并有機嵌入專業(yè)課程標準之中。
二、怎樣進行項目化教學
(一)創(chuàng)建學習資源和協作學習的環(huán)境
項目課程要求教學規(guī)范,要保證按實踐課程設計學習過程,在實踐情境中開展學習過程,并最終落實到促進學習者有效學習,教師的組織方式變?yōu)榻處焾F隊或專家工作室,教學場所融實踐與理論學習于一體。
(二)項目教學法的設計
(1)情境要素——師生共同創(chuàng)建情境;(2)任務要素——統籌規(guī)劃“學習單元”任務的完整性;(3)組織要素——小組合作或全班合作學習;(4)過程要素———模擬實施工程項目的過程;(5)評價要素——表達學習成果的多樣化。
(三)項目教學法的教學環(huán)節(jié)
(1)確定項目任務;(2)制定計劃;(3)實施計劃;(4)檢查評估;(5)歸檔或結果應用。
(四)教學評價
以完成項目的情況來評價學生學習的效果和教師教學的效果。
三、項目化教學法在電子技術應用專業(yè)中的運用
(一)廣泛深入進行調研
建立“市場要求”調查小組,采用走訪用人單位、問卷調查、資料調查與分析等手段,對電子技術應用專業(yè)人才要求進行調查和分析,調查結果標明電子技術應用專業(yè)人才需求逐年增加,尤其是對電子專業(yè)技術人才要求十分迫切。
(二)分析社會對電子專業(yè)學生能力的要求
電子專業(yè)學生必須具有必備的文化基礎知識,掌握電子專業(yè)所需的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和初步的社會創(chuàng)業(yè)知識。具備從事電子專業(yè)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能運用本專業(yè)的知識和技術分析解決實際問題。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與處理能力,知識更新能力,語言交流能力,計算機應用能力,以及團隊協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等。本專業(yè)培養(yǎng)人才具體定位為電子整機生產、服務和管理,電子設備的裝配、調試與維修。畢業(yè)生面向電子產品生產企業(yè)和經營單位,從事一般電子設備的裝配、調試、維修和檢測等技術工作,簡單電子產品的設計工作,以及電子產品、電子原器件的采購和銷售工作。(三)傳統的學科體系
課程開設:文化基礎課,專業(yè)理論課———電工基礎、電子線路、電工儀表與測量、電子測量與儀器、電力拖動、黑白電視機原理、彩色電視機原理與維修,專業(yè)實踐課———鉗工基本技術、電工工藝實訓、電子裝配工藝、維修電工、無線電裝接工、家電維修工等。
(四)項目化課程改革后的課程體系
根據企業(yè)的要求,專業(yè)理論實踐課進行整合,具體項目如下:(1)鉗工基本技術;(2)直流電路;(3)交流電路;(4)電機與控制;(5)直流穩(wěn)壓電源;(6)放大器(助聽器);(7)信號發(fā)生器(汽車喇叭驅動電路);(8)模擬電路整機(收音機);(9)組合邏輯電路(裁判器);(10)時序邏輯電路(搶答器);(11)綜合數學電路(數顯計數器);(12)電子電路制版與電子仿真;(13)單片機原理及運用(數顯時鐘);(14)傳感器應用(簡單數顯溫控系統);(15)PLC技術應用;(16)家用電器原理及檢修;(17)制冷;(18)復習考證。
(五)學科課程與項目課程實施比較
(七)項目教學法對電子專業(yè)課程和教學內容的要求
(1)該工作過程用于學習一定的電子專業(yè)的教學內容,具有一定的應用價值。(2)能將某一電子的課題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技能結合起來。(3)能與電子企業(yè)實際生產過程或經營活動有直接的關系。(4)學生有獨立進行計劃工作的機會。在一定的范圍內自己進行組織,安排自己學習的范圍。(5)有明確而具體的成果展示。(6)學生自己克服處理在項目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7)具有一定的難度,不僅注重已有知識和技能的應用,而且還要求學生運用新學的知識和技能,解決過去從未遇到過的實際問題。(8)學習結束時,師生共同評價項目工作成果和工作學習方法。
(八)電子專業(yè)項目化教學實施要求
(1)課程內容分析:實際上依據項目任務將原有課程內容重新進行取舍組合。(2)校本教材的開發(fā):項目課程的實施需要配套的新版教材,教材開發(fā)要按照職業(yè)實踐的邏輯順序,重點挖掘并拓寬課程內在的運用的關聯、延伸和互動。(3)教師的培訓:學校組織課程開發(fā)專家對電子技術應用教師進行項目課程的培訓。項目課程開發(fā)采取邊開發(fā)邊實施的策略。(4)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與問題要及時反饋,以利于修正和完善項目課程體系。
關鍵詞:案例教學;開放教育;網絡案例教學。
一、案例教學法、開放教育概述
(一)案例教學法的概念及起源
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法(case-basedteaching),即運用社會或身邊發(fā)生的事例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說明道理,給學生的行為以啟發(fā)的教學模式,其操作流程為“以例激趣—以例說理—以例導行”。
案例教學法起源于1920年代,由美國哈佛商學院(HarvardBusinessSchool)所倡導,當時是采取一種很獨特的案例型式的教學,這些案例都是來自于商業(yè)管理的真實情境或事件,透過此種方式,有助于培養(yǎng)和發(fā)展學生主動參與課堂討論,實施之后,頗具績效。案例教學法在我國課程教學中的運用,沒有國外那么普遍,并且重視程度也遠遠不夠。長期以來,我國理論課程的教學模式,基本上沿用應試教育的教學模式。
案例教學法可以分為課堂案例教學法和基于網絡環(huán)境下的案例教學法。
(二)開放教育概述
開放教育是相對于封閉教育而言的。普遍認為開放教育具有這樣幾個基本特征;以學生和學習為中心,而不是以教師、學校和教學為中心;采用各種教和學的方法手段;取消和突破種種對學習的限制和障礙。
開放教育的本質是人人亨有終身接受教育的權利,不僅意味著對教育對象的開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觀念、教育資源和教育過程的開放。開放教育可以在遠程教學、也可以在面授教學的條件下進行,但相對于面授教育,遠程教育更適宜于實現開放教育。
二、工商管理教學中案例教學法的教學價值
(一)案例教學法應用于開放教育教學的必要性
開放教育教學模式的理念是和案例教學的理念一脈相承的,開放教育課程引入案例教學,能更好地實現“學導結合教學模式”的基本思想。案例教學的真諦與核心,在于培養(yǎng)學生的獨立思考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真正地做到學理論、懂理論、用理論三者的有機結合。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不再是簡單講授書本知識,更重要的是將理論知識與案例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意識、有目的地訓練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十分注重學生的主體性、主動性、自主性的發(fā)揮,注重引導學生通過案例的分析推導,運用基本概念和原理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案例教學是一種動態(tài)的、開放的教學方式,要求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整個教學過程中。
由于案例素材都是來自于現實,學生通過對案例中所描述問題的分析,尋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這是一種模擬實踐,有助于學生為以后的工作積累經驗。開放教育的學生大多數是在職學生,他們來自社會各行各業(yè),他們是帶著工作中的許多問題走進課堂。案例教學讓他們把課堂和實踐緊密結合了起來,案例教學既加深了他們對理論知識的理解,又有助于更好地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各種疑問和難點。
(二)網絡案例教學法的優(yōu)勢
基于網絡案例教學的優(yōu)勢與傳統面授環(huán)境下的案例教學相比,其有以下幾點優(yōu)勢:一是學生的參與程度高。開放教育大部分學生都是成年人,他們不可能抽出很多時間來上學授課,而基于網絡的工商管理案例教學,由于沒有授課時間的限制,任何學生都可以把自己的觀點發(fā)到討論區(qū),所以可大大提高學生的參與程度,且可有效解決案例教學與講授教學時間的沖突。二是學習的靈活性強。網絡案例教學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學生可以自由討論,并且討論的內容都會保留在網上,供學生反復觀摩,對案例感興趣的學生還可以繼續(xù)深入討論。三是互動性好。在利用網絡平臺進行案例教學時,教師不僅可以回答每位學生的問題,而且能得到學生對案例課效果的及時反饋,不斷改進教學,由此,學生的滿意度將大大提高。四是對教學資源的共享性大。利用網絡進行案例教學,學生與教師以及學生間的交流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時空限制,案例教學規(guī)??蓴U大到約100名學生。
三、案例教學法在開放教育工商管理教學中的具體應用
近年來,關于案例教學法在各學科教學中的應用的文章層出不窮,可是各類文章都是單一針對課堂案例教學,或者是單一針對網絡案例教學進行的。但是,在開放教育這種教學模式上,我們應該將課堂案例教學和網絡案例教學結合進行,使工商管理學科教學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體實施步驟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課堂案例教學的設計
課堂案例教學最常用的是討論法,也有只把案例作為理論的例證使用的。這里我們只對討論法的實施操作規(guī)程作一概括討論,以便自如地運用案例教學。具體實施案例教學,大致可按如下四個階段進行。
1.閱讀分析案例。案例教學首先是下發(fā)或指定案例材料,并根據該案例教學指導書指導學習者對指定學習的案例材料進行閱讀,分析案例的具體內容,思考案例所提出的供學習者思考的問題。
2.小組討論。為了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小組討論的效益,小組的規(guī)模以8~10人為最佳,討論中要求小組中每個成員都要簡單地說出自己所作的分析及對問題的看法,供大家討論、切磋、補充,具體做法不拘一格,可按案例問題及討論問題的順序逐一發(fā)表各自的高見,也可將幾個有關的問題合起來系統地發(fā)表自己的獨到見解供大家討論,還可將自己分析案例過程中遇到的特殊難題提出來讓大家集思廣益共同解決。在分析討論階段成員自行做一些簡單筆記是有益的,把討論中出現的不同見解、合理建議記錄下來,對于有紛爭的問題記錄下來以便提交到下一階段進一步討論。
3.全班討論。全班討論是在教師指導下進行的全班所有學生積極參與的討論,是小組討論的繼續(xù)。它一方面討論解決小組討論階段各小組遺留的有爭議的問題,另一方面討論為達到教學目標而有意引導的討論問題。
為了使全班討論有效地開展,教師要作好充分的課前準備。要認真學習研究案例后給出的教學指南,具體擬定出課堂教學計劃,在討論掌握上,教師要力保討論沿預期的軌道進行,把討論引導到問題的解決上去,并引導出與論題相關的理論知識,力爭班上每個學生都至少有一次發(fā)言的機會,切實做到有效參與。
4.總結評述。案例教學的最后環(huán)節(jié)是總結評述。在案例討論結束后,教師應作全面總結。對討論中出現的好的分析思路與獨特見解加以肯定,同時指出存在的缺點與不足。最后要求學生寫一個案例學習報告,對自己在案例閱讀、分析、討論中取得了哪些收獲、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問題尚待釋疑等作一總結,并通過反思進一步加深對案例的認識。
(二)網絡案例教學的設計實施
基于網絡的案例教學的實現途徑,網絡環(huán)境下的案例教學模式可表述為“案例-創(chuàng)設情景-提出問題-自主探索或網上協作-案例小結-評價”六個環(huán)節(jié)。
1.案例。實施案例教學,需要運用大量的教學案例,選好案例是案例教學的首要條件。在案例的選取與制作中,我們強調以下幾個原則:一是實踐性;二是啟發(fā)性;三是典型性;四是目的性;五是篇幅適中。
2.創(chuàng)設情景、提出問題。案例之后,根據授課的進展程度,教師要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討論。教師應該利用多媒體技術與網絡技術,收集各種與案例分析有關的資料素材,并在網上設立教師資料區(qū)、留言版、公共討論區(qū)、小組專用討論區(qū)、答疑室等不同形式的交互區(qū),以此設計學習情境。
3.在線討論。可以通過師生交流、小組交流和總結交流進行。
4.撰寫案例分析報告。撰寫案例分析報告是網絡案例教學過程中的重要一環(huán),是鍛煉和培養(yǎng)學生書面表達能力的一個好方法。它有助于理順學生的思路,加深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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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教學內容上,由于電子商務知識時效性很強,教材往往滯后于電子商務的發(fā)展,所以不能只局限于教材和教輔資料,而是應關注影響教學內容的逐多因素,如時代性、實踐性、應用性、職業(yè)性、可銜接性和系統性等,配合實施電子商務在線模擬案例教學。這不僅能提高學生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的能力,還能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幫助學生主動學習。
三、在教學方法上,要注重課堂講授、案例分析、真實操作與模擬實驗相結合等多種方式進行教學。主要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1、理論和實踐有機結合。
2、探索課內教學和課外活動相結合的素質教育培養(yǎng)模式。
3、強調開放性:電子商務教學不僅要有開放的教學理念、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課堂教學組織,而且要有開放的學習環(huán)境和教學評價體系。
4、整合教學資源:由于電子商務的產生和發(fā)展是建立在Internet基礎之上的,因此在教學中要把教材知識與網上資源緊密結合起來,以教材知識作為教學的引導,以網上豐富的資源作為基礎,借助多媒體教學手段,才能充分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
5、強調教學互動。這主要表現在教師與學生之間,從“教師(學生”單向傳授知識,轉向“教師(學生”雙向溝通,將學生放在學習的主體地位,教師在教學中應起引導和幫助作用。教師和學生之間通過論壇、博客、電子郵件等工具進行有效的互動。
6、通過綜合實訓,鍛煉團隊合作意識。在電子商務專業(yè)教學計劃中,第四、五兩個學期分別設置了為期一周的綜合實訓。根據計劃由專任教師負責指導,實訓以小組為單位,如在線建網上商店,對網上策劃、網店建設、網絡營銷等方面的能力進行測評;在實訓平臺進行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的操作;進行網頁設計與維護操作等。學生以團隊形式在真實和模擬的平臺上對系統和公司管理的過程進行實踐操作,不僅提高了學生的專業(yè)技術水平,還鍛煉了學生們的團隊合作意識,小組成員間的配合能力得到提高。
四、在考核評價方面,強調考學結合,注重學生個性發(fā)展以及綜合素質的提高。
如電子商務實務這門課程,我們將助理電子商務師考證納入教學計劃,鼓勵學生獲取職業(yè)資格證書,考學結合,促進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通過幾年的教學經驗摸索,期末考試的形式采用理論部分基本按照助理電子商務師考證理論部分的要求設計,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項目組成,對學生進行面對面的測試形式;實操部分采取上機考試,由教師設定平臺考試項目內容和分值,由計算機系統自動評分,保證了考試的公平和練習的準確性。
分值比例為:期末成績=模塊技能操作+過程考核+理論考核
(100%=70%+20%+10%)
模塊技能操作包括:網絡營銷、交易模式、電子支付、BBS、EDI等;過程考核:平時作業(yè)+上機報告;理論考核:期末面對面口試。
模塊技能操作考核部分利用電子商務實驗室軟件提供的考核模塊進行考核,按照綜合技能操作的內容,對電子商務操作中的各項操作分別設定考核點,在考試過程中學生使用教師給定的考號進行登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考核點的內容,然后計算機根據設定的模塊考核點自動記錄成績。
過程考核考察的是學生學習過程的認真程度,每學期每個學生至少提交4次紙質作業(yè),以便他們更好的掌握理論知識;每次上機課后,學生要提交一份上機實驗報告,將本次上機實訓的目的、實訓步驟以及本節(jié)課的收獲記錄下來,便于整理思路掌握技能操作。
理論考核采用期末口試形式,通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等項目練習,考核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為后續(xù)課程打下良好的基礎。
考試改革使我們逐步探索和積累了職業(yè)資格考證實操和理論部分考試的復習方法,在教學中激發(fā)了學生學習的熱情,促使學生主動學習,而且整個學期均衡的學習,避免了平時松松垮垮,考試時“臨陣磨槍”的現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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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學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教育部門缺乏對學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認識。這一點從現行教材的設置便可看出,在現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級一門法律基礎課,而小學六年和其他階段的教學幾乎沒有任何法律課的設置,或者僅僅流于形式,半年將一次法制課。同志指出: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和國家在新的歷史時期,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重要方針”,而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承擔著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任,所以教育主管部門應重視起學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應該認識到加強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課教師水平參差不齊,學生積極性不高?,F在的法律課教師多為帶班上來的政治教師,其中很多教師可能從來都沒有接觸過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教學方法便存在著一定的欠缺,導致很多教師只能照本宣科,進行填鴨式教學,缺乏案例教學和課堂的靈活性,使法律課成了純粹的知識講授課,學生沒有任何積極性可言。
第三,法制教育僅僅局限于校園和課堂之內。由于對法制課的重視程度和經費等原因,現在的法制教育僅僅局限在了校園之中和課堂之內,很少有學校能把學生帶出去學習,或邀請其他單位參加,采取多種多樣的形式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了45分鐘的課堂內,造成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脫節(jié),不利于增強未成年人的法制觀念。
二、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解決辦法
首先便是各級教育部門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門的重視。應該編寫一套完整而系統的法律教材,我國的法律已形成了已憲法為母法的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教育部門應組織力量,根據未成年人成長發(fā)育的特點和認知和接受能力,編寫一套小學、中學甚至大學的法律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統化、持續(xù)化,比如說,根據兒童的特點將編寫成法制連環(huán)畫的形式,讓他們初步建立法律觀念,而到了中學,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結合的方式,逐步形成法律意識等等。
其次學校應該錄用一些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的大學生做任課教師,他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強,理論功底深厚,能夠更好地理解和詮釋法律,并且也能在教學中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給學生多一些案例教學和形象教學,以案說法、以例釋法,化抽象為具體,變枯燥為生動,能很好地避免照本宣科的填鴨式教學,賦教于樂。并且學校的法制課不必向語文、數學那樣每周安排很多課程,所以一般一個學校有一至兩名法律教師就可以了,不會過多的增加學校的負擔。
論文摘要:教師與政府問的行政法律關系是固有的,這源于國家在行使教育公共權力中對教育人力資源控制的需要。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職業(yè)的自然屬性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yè)人員,在社會屬性上是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特殊公職系列人員。因此,公立中小學校的教師處于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屬于公職系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法律地位。
教師的法律地位是指教師作為專業(yè)人員的法定條件和權利。不同國家教師的法律地位的確定和調整取決于各國社會政治經濟背景、隸屬法系、法律傳統以及學校教育機構的性質。本文采用法理學和比較的方法,首先探討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和政府的關系,然后分析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最后推理出我國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
一、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和政府的關系
從公立學校教師自身職業(yè)的特點看,教師職業(yè)的產生和職業(yè)定位與國家的教育控制權和學校教育的制度化密切相關,它是伴隨著教育權力主體的轉移、教育納人到國家權力視野和教育由私人事務向公共事務的演變而逐漸形成的。
教育發(fā)展史和人類社會發(fā)展史的研究表明,教育這種“超生物遺傳方式”最早在原始社會產生后,很長一段時間內對兒童的教育,主要是年長者的一種道德倫理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隨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和家庭形態(tài)、內涵的日趨完善,家庭的教育權利和義務成為文明社會普遍存在并保護的“第一教育權”,至今我國憲法仍然保護這種天然的教育權。進人階級社會后。國家開始涉及教育領域,但是這時教育仍然主要是一種社會活動,國家對教育的影響和控制一般是采用間接的手段,如采用科舉選士等人事選拔方式。近代公共教育的產生和發(fā)展促使國家教育權的真正出現。各國普遍建立了義務性的國民教育制度,國家教育權普遍強化,并成為現代教育權的主體,各國都設立教育行政機構代表國家承擔舉辦和管理教育的職責。特別是社會主義國家,從建立一開始就把教育視為無產階級國家的職責。
國家行使教育公共權力,保障義務性的國民教育制度,實現國家教育目標的主要基礎之一,就是國家對教育過程中需要的人力資源的控制,其中包括對教育者的控制。因此,建立師范教育體系、培養(yǎng)受過專業(yè)訓練的教育者,對于國家教育權的實施具有重要的意義,即國家通過培養(yǎng)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教師隊伍來保證并不斷擴大國家教育權的實施,同時確保國家教育目標的實現。鑒于公立學校教師在實現教育的國家責任中的重要意義,許多國家都把教師納人到國家公務系統,或者雖然不是公務員但是享受公務員同等的待遇??梢姽⒅行W校教師和政府之間構成教育行政法律關系。
政府與公立中小學校教師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歷來就是存在的,這種關系源于教師職業(yè)的產生和特點,是固有的、不可改變的。教育行政機關依照教育法律規(guī)定對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實施資格考試、招聘錄用、培養(yǎng)和培訓、考核與評定、職務晉升與獎勵等行政管理活動。教師必須服從這種管理,在涉及到教育教學事務時二者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都是法律規(guī)定的。當然,政府與公立中小學校教師之間的這種行政法律關系的內涵、各自的權利義務要求和發(fā)生糾紛的處理方式,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特點。我國在改革開放之前,教師仍是“國家干部”身份,教育行政機關掌有教師管理的絕對權力,教師則有絕對服從的義務。教育行政機關對教師的任免、獎懲等僅適用于內部人事管理的權利義務體系。實際上二者構成內部行政法律關系,類似于傳統上大陸法系的公法上的特別權力關系。
1986年2月國務院《關于實行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guī)定》之后,原國家教委決定在各級各類學校實行教師職務聘任制度,開始改革教師的“國家干部”身份。雖然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具有公職身份,但他不是在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行政級別系列的公務員。教師作為行政相對人與教育行政機關發(fā)生法律關系時,不具備內部管理權利義務的一些特定的形式,如命令權力和服從義務不像以前那樣具有職位層級性。教育行政機關在實施教師資格證書的行政許可行為、罰款或取消教師資格證書等行政處罰行為時,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則教師就可以以侵犯其程序權利為由通過司法機關以行政訴訟方式主張權利。同時,教育行政機關或其所屬公務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發(fā)生過錯行為,侵犯教師權益,符合《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的,教師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二、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職業(yè)屬性的分析
1.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職業(yè)的自然屬性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yè)人員
教師職業(yè)的自然屬性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yè)人員,公立中小學校的教師也不例外。我國學校內部主要存在三種崗位,分別是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其中教師屬于專業(yè)技術人員。從時代要求和社會發(fā)展趨勢來看,在當代中國社會轉軌的過程中,學校教育體制發(fā)生了深刻變革,教師的工作環(huán)境和從業(yè)方式也處于急劇變化之中,教師專業(yè)化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一個重要議題。l966年l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巴黎會議發(fā)出的《關于教師地位的建議》明確指出,教育工作應被視為專門職業(yè),教師職業(yè)是“建立在有關學科基礎之上的一種專門性強的社會職業(yè),必須是經過專業(yè)訓練,長期研究,獲得并保持專門知識和特殊技術,承擔著對學生和社會進步的責任,有高度責任感的人,才能適宜教師職業(yè)”。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在不斷努力推進教師專業(yè)化的進程,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知識經濟和信息技術的崛起,教師職業(yè)進入G0ds0n所稱的“恪守原則的職業(yè)精神”時代。在傳統的工業(yè)社會中,教師可以以穩(wěn)定的國家公務員或者是白謀職業(yè)、自立發(fā)展的合同工的身份存在。但在依靠知識和信息技術的時代,教師已經不應是市場化公民社會中“瘦身”政府的人和企業(yè)式的服務提供者?!靶碌慕處熉殬I(yè)不能只成為技術性工作,為了實現教育標準化和追求考試成績只關注教學技術而忽視教育目的,工作強度無限增大,就像私立部門的雇傭員工那樣;也不能固守原來僵化、不鼓勵創(chuàng)新的教師公務員管理模式?!苯處?包括其他專業(yè))需要接受“市場的沖擊和重塑政府的更強的控制和監(jiān)督”,教師將由一種熟練職業(yè)轉為專業(yè)運作方式,這會使教師人力資源的配置和使用發(fā)生改變。一些國家在教育私營化和分權化政策的沖擊下,公共部門的雇傭模式開始轉向一種合同雇傭關系,賦予學校更大的人事管理權。特別是在高等教育領域,教師由與國家、政府結成服務關系轉變?yōu)楹贤P系,教師的工作條件受私法下雇傭合同的調整,教師的義務可以由作為法律雇主的學校與教師在個體或集體的基礎上雙邊協商決定。在公立中小學校教育領域,教師的權利和教師勞工關系在幾股力量的沖擊下被重新塑造,我國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受到教育體制改革的重大影響,“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yè)人員”這一特征受到法律保護。基于此特征,中小學教師的公務員身份被取消,私法的契約精神越來越多地滲入到教師管理領域,影響著教師的法律地位和從業(yè)方式,教師與教育行政機關、學校的法律關系正在發(fā)生深刻的變化。
2.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社會屬性在于提供公共服務,屬于公職系列
公職人員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公務員,二是在政府機構中和各類事業(yè)單位中工作的、非公務員系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職業(yè)從屬于公職系列,“起源于現代國家把普及義務教育視為國家的事業(yè)和把對它的管理當作政府行為,從而用國稅收入支付教育公務員——教師的工資,由他們執(zhí)掌這一國家事業(yè)和完成這一政府行為”。因此,從法理上講,公立學校教師既不是分文不取的義務勞動者,也不是由私人機構付酬的勞動者,而是由國家付薪并確保各種福利待遇的、從事特定的教育教學工作的公職人員??梢哉f,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職業(yè)本身必然使其從屬于公職系列,尤其是在基礎教育階段,教師職業(yè)的公職性尤為突出。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政府、市場、社會和教育的關系發(fā)生了深刻變革,教育的社會性質也發(fā)生了改變。學校自主管理權的擴大,使教師多采取合同形式從業(yè),但并不等于否定教師的公職身份,而是根據時展賦予教師職業(yè)新的含義,即在傳統的模式上融人能力、績效、競爭等具有市場色彩的因素,以提高公立教育質量和建立現代化的教師管理制度。我國白20世紀90年代以來,公立中小學校教師任用制度摒棄了“國家干部”身份時的行政任命制,轉變?yōu)榻處熉殑掌溉沃?。其目的在于改變教師的單位所有制,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以適應教育領域日趨激烈的競爭,促進教育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最終提高教育質量。對于改革引起的教師法律身份的變化,在理論邏輯上,公立中小學校教師仍是由國家付薪并確保各種福利待遇的公共服務的提供者。這就意味著“教師與國家之間事實上是種‘雇傭’關系,教師應當是國家代表者,在教育活動中必須體現國家意志”。從現實來看,由于教師資格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工作場所是國家舉辦的學校,他們的工資收入、福利等由國家財政負擔、職務由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聘任,因此,教師仍是國家公職人員。從長遠來看,我國政府職能的轉換、市場經濟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會經歷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在這段時期內,教育處在由國家獨攬的事業(yè)向“第三部門”的逐漸轉變中,市場和計劃兩種資源配置機制在教育領域內滲入的程度也處于過渡階段中,兩種力量誰占主導地位尚未形成最后格局。在這種情況下,很長一段時期內國家的行政公共權力仍會在教育領域內占主導地位。尤其在義務教育領域,因為它受市場的影響比較小,也是國家法定的適齡兒童必須接受的教育,所以國家對義務教育的控制地位不容動搖。在每個公民都必須接受教育的意義上,政府要保證這種服務事實上被提供,而且要達到政府認為滿意的標準。只要國家仍對基礎教育負主要責任,為了實現國家的教育目標不放棄對基礎教育的控制,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職業(yè)的公務性質就不會被取消。教師聘任制并不必然改變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與國家的公務關系,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工資仍由國家負擔,教師職業(yè)仍可以享有社會公費醫(yī)療、保險福利待遇以及職業(yè)的穩(wěn)定性等公務員特性。這也是保證我國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職業(yè)具有吸引力、確保教師待遇、鼓勵優(yōu)秀教師長期從教的關鍵舉措。
三、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分析
l、國外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
各國都把教育看作是國家興辦的公共事業(yè),教師受國家委托執(zhí)行國家意志,按國家的教育計劃和培養(yǎng)目標教育下一代,執(zhí)行的是國家公務,因此,各國都把教師定位于公務員或者公務雇員。法、德、日三國,明確規(guī)定公民在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并獲得教師職位后,其身份就是國家(或地方)公務員,納入國家公務員行政管理系統中,適用本國的公務員法,或根據教師職業(yè)的特殊性而專門制定的教育公務員法。日本文部省認為,教師人事政策的管理和操作問題,只能由教育行政機構決定,地方公務員法禁止教師與地方教育機構進行集體談判。德、法兩國,國家立法機關確定教師的雇傭條件,政府和教師協會無權就此簽署集體談判合同,罷工為非法,要受到法律懲罰。英、美兩國,公立中小學校教師不是國家公務員,而是國家的公務雇員(PublicEmpl0yee),由公立學校的責任團體(地方教育委員會或地方教育當局)采取雇傭合同的形式與教師簽訂工作協議,教師的雇傭和解雇不適用于一般的勞工關系法,也不適用于國家公務法律條款,而是由僅適用于學校雇員的法律明確規(guī)定。與其他一般雇傭關系相比,公立學校教師的雇傭合同也受到限制,尤其是在集體談判、罷工、教學責任等方面限制更加嚴格。英國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教師的教學責任由合同約定改為由國家教育和科學部立法詳細規(guī)定,教師不再是基于合同向雇主提供服務,而是基于法規(guī)提供教育服務。美國公立學校教師的雇傭條件很多都由法律規(guī)定,對在公務雇傭領域能否集體談判仍有爭議。一般認為,集體談判并不是維持公立學校的必要手段,因為學區(qū)作為民選的負責公立學校管理的團體,不能向雇員組織妥協或違法授權,但學區(qū)可以與地方教師組織就學區(qū)有自由處置權的事項,如工作時間、工資、紀律措施、解雇的方式和工作條件等進行協商。
2.我國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
我國1993年才頒布《教師法》,開始以法律手段解決有關教師的法律問題。該法對我國的教師地位、權利、責任和義務作出規(guī)定,并為確保教師的法律地位,使其責任和義務得以履行、權利得以實現,提出了實行教師資格證書制度、聘任制度、培養(yǎng)和培訓制度、考核制度等。但現有法律仍有明顯缺陷:第一,對教師法律地位的規(guī)定相當籠統,不能很好地運用于法律實踐。比如,法律規(guī)定我國中小學校教師是專業(yè)人員,但到底是什么樣的專業(yè)人員卻不明確,所以教師的法律主體地位并沒有真正確立,教師的地位依然不高。第二,對教師法律地位的保障缺乏嚴格的規(guī)定,以至于在實踐過程中,既不能保證教師有效地履行職責,又不能很好地保證教師的合法權益,也沒有做到以法對教師進行管理。所以,有必要運用法律把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規(guī)定為屬于公職系列的專業(yè)人員,并參照公職人員和專業(yè)人員的法律具體規(guī)定教師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救濟措施,規(guī)定政府、學校、司法部門在公立中小學校教師管理方面的法定職責,從而確保公立中小學校教師法律地位的確定和實現。具體地說,我國教師既不同于國家公務員,也不同于自由職業(yè)者,而是一種為國家和社會公益事業(yè)工作的專業(yè)人員,即教師是一種特殊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他的特殊性在于他提供的是公共服務,并且從屬于公職系列。超級秘書網